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和市、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区级27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报送随机抽查事项161项,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形成《济南市槐荫区区级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单位)职能变化情况,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区职能办备案。 槐荫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