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狠抓制度、规范、和监督建设,以实名制信息库为载体,以入、减编流程为依托,积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模式,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做好“精细”文章。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始终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紧扣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工作中以“精、准、细、严、实”为基本原则,完善岗位责任流程,摸清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以精细化工作带动常态化监管。规范机构编制运作,建立机构编制重点抽查工作机制,为优化全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重视监督检查,做好“日常”文章。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把监督和检查工作作为日常的例行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日常维护工作,严把准入关口,严控人员编制无序增长,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重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的综合约束机制,形成各部门之间配合协调、监督制约的人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发挥机构编制效益最大化。 三是明确流程分工,做好“责任”文章。槐荫区编办按照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建立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工作讲规距,协调讲方式,管理讲章法,落实讲实效,形成层层负责制。对涉及部门单位的设立、撤并、更名及规格的确定,由编办科室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报编办主任审阅批示,由区编委会审议后报区委、区政府或市编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