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在今年之内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任务”的要求,济南市槐荫区积极展开区级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消除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一是上下衔接,全面清理。槐荫区编办加强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鲁政字〔2015〕279号文件,将省级确认调整的4类308项事项与已公布的权力清单事项一一比对,梳理出12个部门的对应行政权力事项22项,再由各部门提出初步调整意见,区编办进行审核,保证上下无缝衔接。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全面清理由政府部门通过红头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堵住“制度后门”,消除“灰色地带”。 二是纵横联动,协调一致。把握本次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契机,与兄弟区县做好业务交流,在市编办的指导下召开市内四区平衡研讨会,对清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了解决方案,互通有无、查缺补漏,保证相同情况得到相同处理,特殊问题解决得到特殊解决,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力清单目录。 三是同步调整,完善监管。立足审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台账,将清理结果同步联动。对取消的审批事项,相应的处罚事项和部门职责也要进行同步取消;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对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及时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2015年12月31日,槐荫区政府发布《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槐政字〔2015〕32号),至此,我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退出历史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