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摊点“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济南市槐荫区确保三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食品摊点管理规范提升,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槐荫区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造福广大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制定《关于落实食品“三小”条例加强食品摊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摊点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三小”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职责分工到位。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食品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食品摊点的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及超出划定区域、划定时段进行经营的食品摊点。区食药局具体承担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标准对食品摊点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食品摊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区卫计局负责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监督执法到位。加强对食品摊位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工销售的食品质量等监督管理。开展对食品摊点出售食品的抽样检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摊点逐步进入市场、店铺等场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食品摊点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